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目前为止,31省市均有发文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部分省份明确了进度款支付比例。
1、广东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天津市、江苏常州、湖北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0%;
2、湖北省、浙江省和山西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5%;
3、广东东莞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90%,也是截至目前发文省市中要求最高的。
各省文件内容请见下表:
《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藏政发〔2025〕1号)(文件原文附后文)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藏建质安〔2022〕152号)
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再见,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时代到来!